全心全意,为侨护侨——记本所一为侨维权的成功案例
2021年12月,本所为侨法律工作站接受华侨陈先生的维权委托,指派廖海波律师负责办理其案件。廖律师通过查阅相关材料及跟当事人沟通了解,得知陈先生是长期旅居西班牙马德里的华侨,2016年11月东莞市公安局某分局以涉嫌诈骗为由,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向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出红色通缉令,陈先生因该通缉令曾被西班牙法院逮捕,后经西班牙国家法院判决无罪释放,2019年12月17日又因该通缉令被墨西哥遣送回东莞市并关押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,于2020年2月18日获取保候审。2021年2月18日,东莞市公安局某分局以“暂未发现有犯罪事实”为由对陈先生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,同年11月30日,东莞市公安局某分局以“不够刑事处罚”为由对陈先生做出终止侦查决定书。
廖海波律师认为上述终止侦查决定的理由是错误的,“不够刑事处罚”是指陈先生已经实施了诈骗行为,只是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,这与此前“暂未发现有犯罪事实”的结论相悖,应予更正。
廖律师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法规为陈先生拟写了申诉资料,并先后向东莞市公安局某分局法制股、东莞市公安局信访科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、广东省公安厅等部门提交申诉书、陈述申诉理由,要求东莞市公安局将陈先生“不够刑事处罚”的终止侦查理由更正为“没有犯罪事实”。
经过廖律师有理有据、锲而不舍的争取,该案获广东省公安厅重视并批转东莞市公安局处理。2021年11月30日,东莞市公安局某分局重新出具的《终止侦查决定书》,理由终由陈先生“不够刑事处罚”更改为“没有犯罪事实”。
收到该《终止侦查决定书》后,陈先生非常满意,他不仅对本所代理律师坚持不懈的努力表示感谢,同时也深感我们国家法律制度越来越健全,对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表示越来越有信心。

【赋诚人物志】
廖海波,本所资深律师,于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证书,自2005年起在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。廖律师对刑事案件、治安案件办理流程及相关法律较为熟悉,主要承办处理各类型刑事案件以及民事经济纠纷、建设工程纠纷,同时担任多家公司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,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。

